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青岛市食品案源性监督抽检计划安排,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,青岛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糕点、豆制品、蔬菜制品、酒类、肉制品、水产制品、饮料、饼干、调味品、淀粉及淀粉制品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、方便食品及食用油、油脂及其制品等13大类食品405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,其中6批次样品不合格,检出了质量指标、微生物指标不合格等问题。
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,市局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,召回、下架不合格产品,控制风险,立案调查,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,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。
特此通告。
附件: 1.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.xlsx
2.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.xlsx
青岛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
2022年10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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